为进一步规范临床医疗机构用血管理,保障血液安全,市血液质控中心组织有关专家于2014年4月11日在未提前告知的情况下,就去年新签订《供血安全协议书》的三家民营医院:玛利亚妇产医院、妇科医院、丽人女子医院进行实地复查,发现如下问题:玛利亚妇产医院:交叉配血实验试剂过期;无交叉配血实验记录。妇科医院:血液冷藏箱关闭;无2014年血液入、出库记录。丽人女子医院:RhD试剂过期;无ABO反定型试剂及不规则抗体试剂。上述医院均存在输血记录不全,书写不规范、不完整等问题。依照《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要求,为保障患者的身体健康,市血液质控中心专家组当即决定暂停这三家医院的非急诊供血,责令整改。
三家医院高度重视,快速整改,玛利亚妇产医院14日即申请复检,为更好地服务临床医疗机构,市血液质控中心再次组织专家及时复检,该医院已重新购置交叉配血实验试剂,建立交叉配血实验记录,复检符合要求,当日即恢复其非急诊供血,其他两家医院也在积极整改中。
保障血液安全,不仅仅是血液质控中心的管理职责,更是采供血机构的工作重点,临床医疗机构要继续加强医务人员对《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的培训与学习;规范临床输血操作技术;增强医务人员临床用血责任感。市血液质控中心会认真履职、强化管理、狠抓落实、对关乎血液安全工作常抓不懈。
(业务科 赵欣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