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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捐献、人体遗体器官捐献为红会新职责 世界红十字日我市宣传新《红十字会法》

5月8日,第70个“世界红十字日”,市红十字会在大润发建华店门前举行纪念宣传活动,主题是贯彻新《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颁布实施。

“1993年颁布的红十字会法历经20年首次进行修订,是我国红十字事业发展史上的一件大事。”市红十字会工作人员李冬旭介绍,这是促进中国特色红十字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需要。新法中明确了法定职责、财产和监督、法律责任等内容,既包括“开展救援、救灾,建立红十字应急救援体系”等传统职责,还包括“参与、推动无偿献血、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参与开展造血干细胞捐献的相关工作”等新职责。

当日,市中心血站、市无偿献血志愿者协会和红十字会遗体器官捐献志愿者服务队参加了活动。市中心血站免费为市民量血压、测血型,采血同时造血干细胞留样采集。据市中心血站血源科科长于祺洋介绍,近段时间,我市O型血库存偏低。5月5日上午,龙沙动植物园34名职工捐献全血11200ml,这已是龙沙动植物园连续第三年组织团体献血,10日,北大仓集团等爱心单位也将陆续组织献血。

另外,市红十字1999年开展人体遗体捐献工作至今,已有346人自愿登记捐献,实现捐献83例,器官捐献、我市系统内已有34人做了捐献登记。“我和同事那志光去年登记,今天带朋友王祥春来了解,也准备登记。”53岁的潘家镇是我市长跑爱心协会的成员,去年参加急救员培训班时,听到李冬旭讲解有关遗体器官捐献的宣传,本来就有种为医学事业做点贡献的想法,就自愿填表登了记。据市红十字遗体器官捐献志愿者服务队负责人高岩讲,我市2013年成立服务队至今,已招募50多名志愿者,宣传遗体器官捐献,为遗体器官捐献者服务。

本文转载自2017年5月9日《鹤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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