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全国无偿献血表彰奖励办法(2014年修订)》有关规定,国家卫生计生委、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和总后勤部卫生部决定开展2016-2017年度全国无偿献血表彰活动。
按照工作安排,现对我市符合表彰条件的个人进行统计,符合条件的无偿献血者系统已自动统计申报,请符合条件的无偿献血者密切关注我市血站发布的信息。
无偿献血奉献奖分为金奖、银奖和铜奖
获奖标准:
金奖:自愿无偿献血达40次以上的献血者
银奖:自愿无偿献血达30次以上的献血者,少于40次
铜奖:自愿无偿献血达20次以上的献血者,少于30次
献血量计算方法:
全血每200毫升按1次计算;机采血小板每1个治疗单位按1次计算,2个治疗单位按2次计算。
献血量统计截止日期为:
2017年12月31日(1998年10月1日《献血法》公布前的无偿献血次数可以累加计算)
此前的金奖获得者,献血次数自上一次获得金奖时统计的第40次献血日期起重新计算(不含第40次);获得其他奖项者,可在原献血次数的基础上累计。
请各位无偿献血者对照获奖标准进行核对,并可与我们联系进行确认。
截止时间:2018年2月28日
联系电话:8078120、8099954
齐齐哈尔市红十字中心血站
2018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