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黑龙江省委、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命名表彰了第十九届省级精神文明创建先进集体,齐齐哈尔市红十字中心血站被授予“省级文明单位标兵”荣誉称号。
多年来,在市委、市政府和市卫健委的正确领导下,市红十字中心血站以创建“省级文明单位标兵”为契机,紧紧围绕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卫生事业大局,扎实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切实做到领导高度重视、全站职工共同参与、日常工作有机融合,把保障全市医疗机构用血充足和保证血液安全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积极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培育并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职工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大幅提升,各方面均取得了显著成绩,得到相关部门的高度评价,塑造了血站的良好形象。同时在社会各单位的支持下,大力宣传无偿献血,组织参加公益活动,在社会文明风尚传播、社会服务、勤俭节约等方面的工作也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塑造了良好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新风尚。
在齐齐哈尔市市连续12年第6次荣获了“全国无偿献血先进城市”基础上,市红十字中心血站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继续前进,不断深化文明单位建设内涵,以精神文明建设的优异成绩和丰硕成果,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