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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红十字中心血站喜获 “省级文明单位标兵”荣誉称号

近日,中共黑龙江省委、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命名表彰了第十九届省级精神文明创建先进集体,齐齐哈尔市红十字中心血站被授予“省级文明单位标兵”荣誉称号。

多年来,在市委、市政府和市卫委的正确领导下,市红十字中心血站以创建省级文明单位标兵为契机,紧紧围绕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卫生事业大局,扎实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切实做到领导高度重视、全站职工共同参与、日常工作有机融合把保障全市医疗机构用血充足和保证血液安全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积极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培育并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职工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大幅提升,各方面均取得了显著成绩,得到相关部门的高度评价,塑造了血站的良好形象。同时在社会各单位的支持下,大力宣传无偿献血,组织参加公益活动,在社会文明风尚传播、社会服务、勤俭节约等方面的工作也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塑造了良好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新风尚。

在齐齐哈尔市市连续12年第6次荣获了全国无偿献血先进城市基础上,市红十字中心血站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继续前进,不断深化文明单位建设内涵,以精神文明建设的优异成绩和丰硕成果,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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